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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不可以原址分戶

離婚後可不可以原址分戶

離婚後辦理分戶是需要具備分戶條件的。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經派出所稽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19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後可不可以原址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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