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離婚後原址分戶的條件 離婚 關注:3.19W次 農村離婚後可以在原址分戶,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在原家庭戶住所外,新建(購)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戶。《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標籤: 農村 離婚 分戶 婚姻家庭 原址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ating/lihun/erpxz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