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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交付不用交付質物

指示交付不用交付質物

指示交付不用交付質物
指示交付質權的條件是什麼

即動產由第三人佔有時,出讓人將其對於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交付。特點是買賣在前,交付在後,他人交付。指示交付質權的條件是:

一是當事人須有轉讓所有權的合同;

二是讓與人應當將所有權轉讓的事實通知標的物的實際佔有人。

指示交付是指標的物由雙方以外的第三人實際佔有時,轉讓人將對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標的物的實際交付。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佔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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