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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突發疾病死亡賠償數額如何算

工地突發疾病死亡賠償數額如何算

工地突發疾病死亡賠償數額如何算
工地突發疾病死亡賠償數額如何算
一、工地突發疾病死亡賠償數額如何算?
死亡賠償金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支付。
2、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在工地上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當場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在工地突發疾病在一般情況下都屬於工傷,因為工傷認定中只要是在工作場地沒有做什麼違法行為就屬於工傷,所以在工地上突發疾病一般都是按照工傷賠償來計算金額的。
二、在工地受傷什麼時間認定工傷?
(一)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工人在工地受傷求助哪個部門?
工人在工地受傷,應該屬於工傷範疇,要向當地的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工地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安排救治傷;在事故發生之後的一個月內到企業註冊地的勞動部門辦理工傷認定申請;在工傷職工傷情相對穩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在工地死亡的要給死亡賠償金,認定工傷時間是有限制的,工傷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單位可以申請工傷人員,一年內員工也可以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由勞動機構組合專家,對勞動者的工傷等級進行確認,出具工傷認定書,再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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