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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勞動法實施細則

雲南省勞動法實施細則

雲南省勞動法實施細則
雲南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是啥內容的 謝謝
工傷一級至四級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其按月領取的生活護理費以及治療工傷部位舊傷復發的醫療費仍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支付。 十一、工傷一級至四級職工,退出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後易地安置的,由用人單位發給一次性安家補助費,標準為本人工資的6個月。所需的交通費、住宿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費,由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十二、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按照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發給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工傷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為: (一)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30個月、六級26個月;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五級12個月、六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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