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條 法律 關注:2.78W次 資助恐怖活動案(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一)追訴標準資助恐怖活動組織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的,應予立案追訴。本條規定的“資助”,是指為恐怖活動組織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籌集、提供經費、物資或者提供場所以及其他物質便利的行為。“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包括預謀實施、準備實施和實際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 標籤: 訴訟仲裁 訴訟仲裁法規 總則 一百二十條 民法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5exg6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