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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戶是先簽字還是還交錢

房產過戶是先簽字還是還交錢

房產過戶是先簽字還是還交錢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是先過戶還是先簽字

建議先離婚再過戶,如果離婚前先辦理過戶手續,不可以算你的個人財產,離婚後如果你要變賣房子,那還需要另一方本人親自到場簽字的。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首先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自願變更房屋、土地權屬,一般不涉及資金或其他權益的往來,不能簡單視同於買賣、交換或者贈與行為;其次是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是房地產在家庭內部的調整,在目前房地產是社會上大部分家庭主要財富的情況下,有必要給予一定的照顧;第三是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相關契稅政策社會關注度較高,給予減免符合民意;最後是對四種變更形式實行統一的契稅政策,便於地方財稅機關掌握政策,徵管操作也較為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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