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犯罪內涵
- 法律
- 關注:2.43W次
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的概念
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是指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或者高空、井下作業,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1g169l.html
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是指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或者高空、井下作業,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