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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的主要程式是什麼?

勞動仲裁的主要程式是什麼?

一、勞動仲裁的主要程式是什麼?

勞動仲裁的主要程式是什麼?

1、案件接受階段。這一階段包括兩個任務:第一,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仲裁申請;第二,案件被仲裁庭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後的一定時間內作出接受或者不接受的決定。

2、調查和證據收集階段。調查和證據收集的目的是收集相關證據和材料,確定主要爭議焦點,併為下一次調解或裁決做準備。調查取證工作包括根據相關事實編寫調查提綱,然後根據調查提綱,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和取證,核實調查結果和相關證據。

3、調解階段。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仲裁庭必須首先進行調解工作,並努力激勵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達成協議的仲裁庭也需要針對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製作仲裁調解書。

4、決策階段。如果仲裁庭的調解無效或者送達仲裁調解書之前有人後悔了,先前的調解以失敗告終,則勞動爭議的處理將進入裁決階段。仲裁庭的裁決應以召開仲裁會的形式作出。在法庭審判當中,通常需要經過調查、辯論以及雙方陳述的過程。最後,仲裁員將充分考慮爭議事實,並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裁決。仲裁庭作出裁定後,應當作出調解裁決。如果當事人對裁決不滿意,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訴訟

5、調解或裁決的實施階段。根據《仲裁法》的相關規定,仲裁調解書是從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書應當在法定起訴期滿後生效。生效後的調解或裁定應由雙方自覺實施。

二、員工可以在勞動仲裁期間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嗎?

勞動爭議仲裁期間,如果勞動者正常工作(表明勞動關係存在且工作正常),勞動者有權要求支付工資。如果工人沒有去上班,並且沒有請假,或者是已經與用人單位終止了勞動合同,在正常情況下沒有工資,單位是可以不付錢的。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決定與勞動者中止勞動關係,員工提出“恢復勞動關係請求”仲裁或訴訟請求,並且員工的請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援的,則在仲裁或訴訟期間,公司應根據勞動合同支付員工的工資。如果員工沒有就此提出請求,只要求終止或終止經濟補償或勞動關係補償,則不能要求仲裁期間的工資。

也就是說,如果是企業單方面終止勞動關係,員工可以選擇提出兩種仲裁請求,一個是選擇要求用人單位恢復勞動關係,並在仲裁期間支付正常的工作工資;第二種請求是,選擇不要求恢復勞動關係,要求終止與企業之間的勞動關係並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

仲裁期間是否支付員工工資取決於幾個條件:第一,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第二,員工是否提供正常的勞動力。如果兩者都是,那麼毫無疑問必須支付工資;如果員工在仲裁期間沒有相關勞動,也就不需要支付工資。當然,不需要終止勞動關係。如果企業單方面決定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則取決於員工的個人訴求。如果要求恢復勞動關係,則仲裁期間有工資;如果選擇終止勞動關係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的,則沒有相應的工資。

標籤: 勞動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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