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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和流程是什麼?

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和流程是什麼?

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收費規定

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和流程是什麼?

申請勞動仲裁是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的。 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制定以前,針對勞動爭議仲裁,各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規定的收費標準不同,主要包括勞動爭議仲裁費、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勞動仲裁收費大多按照標的收取。很多勞動者因為交不起勞動仲裁費而放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考慮到勞動爭議仲裁的收費已經成為有些勞動者依法維權的障礙,我國出臺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根據該法第53條明確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流程

1、仲裁庭。

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糾紛,應當組成仲裁庭。

仲裁庭由3名仲裁員組成,簡單勞動糾紛案件,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員處理。

仲裁庭對重大的或者疑難的勞動糾紛案件的處理,可以提交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討論決定;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的決定,仲裁庭必須執行。

2、管轄。

縣、市、市轄區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糾紛。

設區的市的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和市轄區的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糾紛案件的範圍,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

發生勞動糾紛的企業與職工不在同一個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係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處理。

3、委託代理人。

當事人可以委託1至2名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

委託他人蔘加仲裁活動,必須向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當明確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或者死亡的職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仲裁活動;沒有法定代理人的,由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為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參加仲裁活動。

4、仲裁申請。

當事人向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提交申訴書,並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

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職工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5、受理。

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7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做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被訴人應當自收到申訴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

被訴人沒有按時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

6、開庭。

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4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接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訴人按照撤訴處理,對被訴人可以缺席裁決。

仲裁庭處理勞動糾紛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7、裁決。

仲裁庭裁決勞動糾紛案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不同意見必須如實筆錄。仲裁庭做出裁決後,應當製作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8、執行。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審理期限。

仲裁庭處理勞動糾紛,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內結束。

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報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

綜上所訴,大家應該知道了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對於勞動仲裁是不用收費的了吧,畢竟這個事情是維護各位勞動人民的,為了大家的利益因此不收費,至於勞動仲裁的話,您只用準備自己勞動仲裁時所需要的所有資料和個人的資訊就能申請了,等待法院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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