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童工去哪裡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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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僱傭童工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33。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364號)的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違反以上規定的,都要依法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六條,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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