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年假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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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薪年休假的含義帶薪年休假是勞動者連續工作滿一年後,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職務和工資的一定期限連續休息的假期。
二、勞動者能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條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三、帶薪年休假的假期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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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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