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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籤三方協議後不想去了,怎麼處理?

求助,籤三方協議後不想去了,怎麼處理?

求助,籤三方協議後不想去了,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可以在原來的簽約單位交了違約以後(如果用人單位非要求繳納不可),讓你原來簽約的公司給你出具一份解約函,收回全部各聯三方協議表格,回學校辦理新的三方協議,學校定期向學校所在省級教育廳辦理領取三方協議更改手續,然後你就可以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重新找工作了,沒有什麼影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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