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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項權利到期後未續期的後果是什麼?

房屋他項權利到期後未續期的後果是什麼?

現階段房地產行業是個熱門行業,大片的區域被不斷的開發,如火如荼的進行,可以說每個人都想擁有一套甚至更多的房產,保障自生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市場上有很多人是通過抵押貸款的方式來獲得自己的房產,那不得不提的一個話題就是,房屋他項權利到期後未續期的後果是什麼?下面由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

房屋他項權利到期後未續期的後果是什麼?

一、房屋他項權利到期後未續期的後果

房地產抵押是對債權人進行的抵押擔保,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規定,擔保有效期最長為主合同期滿二年內有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他項權利證到期應重新簽訂主合同或延長主合同到期時間,方能使他項權繼續有效。否則就必須在他項權利有效期內提起訴訟,不然就會喪失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二、房屋他項權定義 

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登出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本證適用法律(以杭州市為例,其它地區供參考)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典》、《浙江省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條例》、《房屋登記辦法》。

根據上面的描述,明白了房屋他項權的定義,是通過房屋抵押,然後由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的法律憑證,抵押人或者典權人要合理使用自己的權利,同時履行應有的法律義務,因為房屋他項權利到期後未續期的後果是抵押合同的失效或者抵押人相關權利的喪失,應及時續期。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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