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項權證登出證明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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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項權證登出證明怎麼辦理?
如果貸款全部還清了,購房者需要帶著銀行開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去房管局做變更登記,同時解除房屋抵押,撤銷《他項權利證》。一般情況下,銀行會有專門的機構代理抵押登記手續,辦好《他項權利證》後會交給銀行,然後購房者就可以拿回房產證了
《房屋登記辦法》第四條,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定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二、房地產他項權證丟失補辦程式
1、申請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說明房屋所有權證丟失損毀的事實情況,主管部門稽核通過後開具登報遺失證明。
2、申請人持主管部門開具的登記證明辦理登報遺失手續,報紙登載該宣告30個工作日之後,申請人攜帶相關證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門辦理補發房屋所有權證的手續並領取重新補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3、申請遺失補證手續分兩步:
a、申請遺失登報手續。
b、申請補辦手續。
房地產抵押注銷登記是指房地產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後,抵押當事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登出抵押登記的行為。
三、房地產抵押注銷登記需要的資料
1、土地房屋權屬證書;
2、房地產交易合同申請表;
3、雙方提供原房地產抵押合同 原件2份;
4、抵押權人同意解除抵押關係的書面證明,或司法裁定登出抵押的檔案 原件1份;
5、是單位的,提供法人登記證書(營業執照、機關、事業法人登記證書等)或授權登記的檔案資料,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驗原件收復
綜上所述,要登出房屋他項權證,應攜帶銀行出具的同意登出證明,本人帶身份證、他項權證書等相關證件,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或者房管部門辦理。瞭解如果房地產他項權證丟失的補辦程式以及房地產抵押注銷登記需要的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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