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買賣糾紛管轄權地可否約定
- 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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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我國法律規定,對於房產買賣糾紛的管轄權,如果有約定的話,首先按照約定進行;沒有約定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與合同履行有關的其他地點的法院管轄。
由此可見,房產買賣糾紛是能夠約定管轄權地的,但此時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原則和專屬管轄原則。不動產糾紛僅限於部分物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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