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對房屋有居住權
-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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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依據而佔有房屋的公民享有居住權。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人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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