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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應具備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具備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具備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應具備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二手房合同包括以下內容就是有效的:

1、買賣雙方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資訊;

2、房屋的位置、設施等基本情況;

3、房屋的價款;付款的方式、時間、地點;

4、違約責任等內容的。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二、二手房網簽註意事項

(1)買賣雙方網籤前,應充分了解、協商合同相關條款,需增加條款可自行新增;

(2)當事人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須告知網籤服務人員並提供相關證明;

(3)買賣雙方當事人在經紀機構端進行網籤,須由該機構負責列印網籤合同文字;

(4)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牢記設定的密碼,方便查詢;

(5)買賣雙方憑簽約時設定的密碼,可在房產資訊網對網籤資訊進行核實;

(6)網籤手續辦理完畢後,須依次及時辦理交易資金監管和轉移登記手續。

網籤後業主資質經過核實會更加可信,盤源資訊也更加可靠,以後找房子可能會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交易過程全部資訊化後,可以縮短買賣雙方交易遞件的時間。整個網簽過程市民也都可以通過網上實時查詢,得知二手房交易的辦理程序;二手房交易資訊上網後有利於政府部門對二手市場進行監控。

二手房買賣需要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相應的合同簽訂,並且合同的內容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撰寫,二手房買賣雙方網籤前,應充分了解、協商合同相關條款,需增加條款可自行新增,買賣雙方當事人在經紀機構端進行網籤,須由該機構負責列印網籤合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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