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關注:6.39K次
(一)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係,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達到規定年限,且戶口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區(縣)達到規定年限;
(三)住房面積低於規定限額;
(四)可支配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限額;
(五)在提出申請前的規定年限內,任何成員未發生過住房交易行為;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fangchanjieda/fangchanlvshi/0k4d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