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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徵拆補償涉及哪些方面

房屋徵拆補償涉及哪些方面

                 房屋徵拆補償涉及哪些方面

導讀:房屋徵拆補償涉及的方面有,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臨時安置的補償以及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其中,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由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房屋徵拆補償涉及哪些方面

一、

房屋徵拆補償涉及哪些方面

  房屋徵拆補償涉及的方面主要包括: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找法網提醒您,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

房屋拆遷補償是如何計算的

  房屋拆遷補償計算:

  (1)房屋補償費,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三、

房屋拆遷的基本程式是什麼

  1.調查核實。拆遷人收到徵地批文後,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徵地範圍內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並上門大量核實。

  2.逐戶走訪。拆遷人應成立拆遷小組,對所有的被拆遷人逐戶走訪,全面進行宣傳接觸,瞭解被拆遷人的拆遷安置願望。

  3.編制拆遷計劃。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以及國家、地方有關拆遷的法律規定,及時編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確定拆遷時間、拆遷步驟和拆遷形式。

  4.申請拆遷。拆遷人持有關的國家批文、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

  5.提出申請。經申查批准並領到拆遷許可證後,方可進行拆遷。

  發出拆遷公告。拆遷許可證一經批准發放,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範圍、

  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佈,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6.簽訂協議。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於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願、有償的基礎上籤訂協議書。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協議經雙方同意,可送拆遷主管機關備案和公證機關公證

  7.實施拆遷。被拆遷人搬遷後,拆遷人應及時在批准的拆遷範圍和期限內實施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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