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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人員因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在職人員因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在職人員因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一、在職人員因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在職拖欠工資有多種解決途徑,勞動者首先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在沒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再使用法律途徑來解決在職拖欠工資的問題。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公司拖欠工資如何賠償?

根據《勞動法》規定:

1、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者是用勞動換取報酬,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定週期之內發放勞動者的薪酬。在公司運營有困難的情況下,在徵求勞動者同意之後可以推遲發放,但是不可以不經過勞動者同意之後拖欠工資。勞動者有權申請仲裁維權。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中,可能會發生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況,此時用人單位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作為用人單位來說,此時是負擔著及時向勞動者發放工資的義務的,如果是不按時發放的話,就要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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