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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糾紛的處理原則有哪些?

宅基地使用權糾紛的處理原則有哪些?

宅基地使用權糾紛的處理原則有哪些?

在現實社會中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糾紛是常有的事,往往當事人之間對宅基地糾紛都不能處理好,於是就需要第三方出面解決。那麼宅基地使用權糾紛該怎樣合理處理呢?或許很多人對此都不太瞭解。下面,隨着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宅基地使用權糾紛的相關內容。

一、對宅基地使用權糾紛應按下列原則妥善處理:

原則一

依法保護國家、集體的宅基地所有權。我國土地分別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土地改革前的舊契約不能作為土地權屬的依據。處理宅基地(土地)糾紛,應切實保護國家和集體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宅基地,集體組織或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原則二

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犯。農村居民建住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使用耕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未經批准的,不予保護。法人、公民合法繼承的宅基地使用權除經統一規劃或個別調整外,長期不變。另外,宅基地使用權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兩個方面。對非法擴大、搶佔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為應依法宣佈其無效,並可給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過程中,妨礙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風、採光等相鄰權的,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二、宅基地使用權糾紛中的起訴

對當事人之間因宅基地而引發的糾紛,只要一方當事人提出爭議,雙方宅基地使用證存在着界限不明確或界限重合或雙方均無宅基地使用證的情形就屬於權屬不清,雙方協商不成,必須由人民政府處理,由政府作出確權決定。享有權屬依據的一方當事人未經政府確權,不能以對方當事人侵權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處理。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宅基地權屬都沒有什麼爭議,享有宅基地權屬依據的一方當事人認為對方侵犯自己宅基地權屬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作為侵權民事案件受理。

綜上所述,這些是本站為您從宅基地使用權糾紛處理原則和宅基地使用權糾紛起訴方面對宅基地使用權糾紛做出的解答,希望對您處理此類問題有所幫助。此外,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還有任何疑問,不妨在本站在線向我們的專業律師提出,我們的律師將向您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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