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責任 >

打醫療過錯官司怎麼辦?

打醫療過錯官司怎麼辦?

一、打醫療過錯官司怎麼辦?

打醫療過錯官司怎麼辦?

打醫療過錯官司可以通過撤訴等相關的方式再次的重新來進行起訴,《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

醫療糾紛發生後,很多人由於不懂專業知識而立刻找律師代理,其實盲目相信律師是不可取的,醫療糾紛本身的專業性和複雜性決定了其訴訟的繁瑣,也極容易耗費時間,最後還要面臨敗訴的風險。因此,打醫療糾紛的官司也是有技巧的。

二、醫療糾紛怎麼解決?

1、醫療糾紛發生後,當事人首先應當找專業醫生諮詢,從醫學上了解醫方的醫療行為是否有瑕疵,如有,再帶着相關病例等材料找到專業醫療律師,從法律的角度知道醫方的過錯在哪。經專業律師研究案情後,計算大概的賠償數額,之後可以找到醫院協商賠償事宜,也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醫院承擔責任。如果協商成功自然是最好的結果,但如果不成,則必須走法律途徑。

2、醫療案件訴訟一般由醫院所在地法院受理,而且由於專業性太強,法官無法直接判決,一般只能經過鑑定來確定責任分擔,因此,鑑定結論就顯得尤為重要。鑑定申請一般在起訴時提交,鑑定內容一定要寫清楚,不能落項,否則,最後判決沒有依據仍要面臨敗訴。曾有一名律師,在為當事人辦理醫療案件時,申請鑑定了醫院的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卻沒有鑑定其醫療行為與患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最後醫院抓住該漏洞,法官也只能判決其敗訴。可見,提出醫療鑑定一定要慎重,不然不僅涉及到二次鑑定,耗時耗力,有時還因為種種原因喪失了勝訴的機會。

3、提起鑑定的機構也是很有講究的,有些案件需要由醫學會進行鑑定,有些則可以申請做司法鑑定,一些涉及金額和責任比較大的案件還要委託外地專家來本地進行鑑定,甚至有的還有直接到其他城市進行鑑定,這些都需要與法官溝通,因為多數法官對於醫療方面的法律法規是不太熟悉的,對於當事人提出的很多合理要求不會支持,這就需要當事人以事實和法律為據説服法官。

4、醫療案件一般拖的時間比較長,當事人一定要堅定信念,不要因為着急而放棄訴訟請求,要知道,如果放棄了訴權就意味着什麼也得不到,而堅持下去是一定會柳暗花明的。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如果是存在醫療方面的糾紛的話必然是需要通過協議或者是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當事人的一些賠償方面的問題的,如果説關於賠償問題確實沒有辦法解決的話,還可以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此進行鑑定,如果社會存在着打錯官司的情況,可以申請撤訴。

標籤: 過錯 官司 醫療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yiliao/yiliaozeren/1p306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