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賠償 >

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用應由誰承擔

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用應由誰承擔

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用應由用人單位先承擔。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用應由誰承擔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yiliao/yiliaoshigu/yd7j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