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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發病假工資仲裁期限是多久

扣發病假工資仲裁期限是多久

扣發病假工資仲裁期限是多久
律師解析:扣發病假工資的仲裁期限是一年。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此而產生勞動爭議,則勞動者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仲裁是提起勞動爭議訴訟必經的前置程序,必須在發生勞動爭議一年之內提起,逾期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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