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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什麼是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什麼是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所謂暇疵擔保責任,是指依法律規定,在交易活動中,一方交付給另一方物件(或權利)時,應當擔保該物件(或權利)沒有瑕疵。若移轉的物件(或權利)有瑕疵,則應向對方當事人承擔相當的責任。
至於暇疵擔保責任的具體內容,則由交易雙方在合同中協商約定
瑕疵擔保責任包括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和標的物質量的瑕疵擔保責任兩種。前者為擔保移轉的物件權利無瑕疵的責任,後者為擔保轉移的物件本身質量上無瑕疵的責任。
比如説,我把電腦賣給張三,我得向他保證,這電腦就是我自己的,不是我偷的或借的,其他人不會找他把電腦要回去,這就是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我向他保證,電腦能夠正常上網使用,這就是質量瑕疵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五十二條
買受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標籤: 擔保責任 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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