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社會保障 >工傷保險 >

工傷保險條例是法律嗎?

工傷保險條例是法律嗎?

一、工傷保險條例是法律嗎?

工傷保險條例是法律嗎?

《工傷保險條例》不屬於法律,而是屬於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户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二、工傷保險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工傷保險的認定條件,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同時,根據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對於工傷保險的認定,是需要基於國家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件》來執行的,特別是有關工傷的認定條件、工傷等級鑑定的程序等情況,是需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下才可以進行辦理的,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shehui/gongshangbaoxian/n09yx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