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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規定工傷是否有誤工費等

在我國規定工傷是否有誤工費等

在很多工傷的案件當中有家屬其實也有提到誤工費這個概念的,因為從當事人入院治療開始以後,公司自此就沒有再給員工發放過任何的工資了,但本質上導致員工沒辦法正常上班的原因歸根結底卻是因為工傷。面對用人單位的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自然家屬就非常關心,在我國規定工傷是否有誤工費等?

在我國規定工傷是否有誤工費等

一、在我國規定工傷是否有誤工費等?

如果認定為工傷,產生的誤工費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誤工費賠償標準是由單位按受傷前的月工資標準支付,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後,最長期間不超過24個月。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工傷不支付誤工費怎麼辦?

這類情況屬於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者必須在事故發生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的,認定之後向老闆提出誤工費支付要求,若老闆仍不願意支付,可走法律途徑要求賠償。

當事人首先需要先到工傷認定科申請工傷認定,待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到勞動能力鑑定科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儘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工傷賠償數額需要按照下列賠償項目理個清單才能確定的.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三、根據最新工傷誤工費賠償標準,治療結束後按殘疾等級另行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第三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治療終結後,影響勞動能力,可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要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或煤礦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準確的來説,工傷期間的誤工費本來應該是屬於停職留薪待遇的,因此關於工傷是否有誤工費等的這個問題,應該説在工傷期間是可以主張賠償誤工費的,但是在訴訟狀當中應該明確是自己的停工留薪待遇公司沒有履行相應的義務,工傷期間所謂的誤工費就是自己正常上班期間的工資。

標籤: 工傷 誤工費 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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