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協議的期限是多久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關注:2.19W次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一般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的競業禁止時間不得超過2年。超過2年的,超過的部分自動失效。因此,勞動者不必擔心與用人單位終止合同後,不能再進入同一行業工作。《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 標籤: 協議 勞動糾紛 競業禁止 期限 勞動爭議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laodongjieda/zhengyijieda/g96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