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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工資怎麼算

孕期工資怎麼算

孕期工資怎麼算
律師解析:孕期工資的計算方法:如果女職工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則按照其孕期前的工資標準來計算,由用人單位按月向其支付孕期工資;如果女職工參與了生育保險的,則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來計算,該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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