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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協議怎麼寫才有效?

婚後協議怎麼寫才有效?

婚後協議怎麼寫才有效?

一、婚後協議怎麼寫才有效?

1、婚後協議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由雙方自願協商訂立的有效。

2、有效的婚後協議需要符合下列調節,否則是無效的:

(1)簽訂財產協議時,男女雙方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必須是男女雙方本人親自簽署,不能由他人代理;

(3)雙方必須是自願,不能是一方被欺詐、被脅迫的情況下籤署;

(4)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規避法律或者損害國家、集體及第三人的利益(比如不能約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費,生女就離婚等);

婚姻協議書要依據原則:平等、自願、合法、誠實信用,協商一致來制定,婚姻協議書的法律效力生效,首先,協議的簽訂需要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情況,且所表示的意思是自己的真實意思,不存在脅迫、欺詐等事由;,還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序良俗;最後,原則上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但如果協議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婚姻協議書雙方是自願、表達真實意思,要有具有合法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約定的合法行為義務、約定違約責任、夫妻人身權利義務或財產權利義務為內容的,不存在脅迫、欺詐等事由,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序良俗,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由此可見,現在通過協議離婚的情況比較多,這樣比打官司節約雙方的時間和精力。通常情況系,雙方在民政局辦離婚的時候,會寫一份婚後財產分割協議書。這份協議書體現的雙方真實自願,經過簽字後就生效,當然,其內容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果想效力更強,做一個公證是不錯的選擇。

標籤: 協議 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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