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廠裏開離職證明怎麼開 法律 關注:1.01W次 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違者,你可向勞動部門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你造成損害的,可主張賠償。 標籤: 行政許可 離職 廠裏 行政類 東莞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wz5nx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