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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辭職違反勞動法嗎

不讓辭職違反勞動法嗎

不讓辭職違反勞動法嗎
違反勞動法辭職規定
勞動者違反規定辭職,可能面臨扣發工資或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如果勞動者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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