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代理公證所需資料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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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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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學歷公證所需資料
申請人應填寫學歷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户口冊及其複印件;已註銷户口的,由申請人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記載情況的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辦理學歷公證證明信;無工作單位的,由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證明信;在學的,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信;
(3)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和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
(4)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
(5)申請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6)公證人員認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對以上證明、材料齊備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登記,並將受理通知書發給當事人,開始建立公證卷宗。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公證處應在七日內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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