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的標準的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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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的標準的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可以賠償11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按照當地標準給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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