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再次申請鑑定 法律 關注:1.2W次 再次申請工傷鑑定流程就再次申請工傷鑑定流程而言,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鑑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標籤: 工傷賠償 工傷鑑定 工傷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9zk7z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