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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户賣主離婚

房屋過户賣主離婚

房屋過户賣主離婚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如何防止二手房賣主反悔


1、買方在簽約時要求業主本人當面在買賣協議上簽名,簽名人數以房產證上的姓名為準,如果房產證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就要求了房產證上的業主全部到場在協議上當面簽字。如果有人有事不能到現場,買家可以在簽約時通過手機或電話與未到場的業主通話要求其確認同意賣房並錄音。這樣避免簽約後賣方以業主之一不同意為由反悔

2、買方要求賣方要在買賣協議的聯繫地址欄填上具體聯繫地址,這樣方便在賣方違約買方發函催告其履約時填寫投寄地址。

3、約定一方違約應支付成交價10%-20%的違約金,支付雙倍定金的條款不好,因為賠償金額太少,賣方不怕。

4、在合同中約定發生爭議選擇訴訟,不要選擇仲裁,因為仲裁收費高。

購買二手房經常存在一些問題,如產權問題、房屋質量問題等,所以買二手房一定要小心謹慎。發生賣方違約事情,買方一定要及時以特快專遞發函催告賣方履約,證明賣方違約。同時,儘量諮詢律師,以得到專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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