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員工保密協議書 法律 關注:5.49K次 保密協議書不行的呢!1、首先用人單位並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法律上的勞動關係並不存在。用人單位並無權利限制勞動者的就業權。2、保密協議並非就業限制協議,如果是類似就業限制協議,原用人單位應規定限制時間(一般是5年以內),並且給予勞動者因限制就業而相應的補償。如果沒有補償,那該協議就是無效的。 標籤: 保密 員工 協議書 勞動合同 外貿 勞動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4zor0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