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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得裁減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單位不得裁減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單位不得裁減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裁減員工
你好 協商解除合同是可以主張經濟補償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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