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上海鐵路局上道作業勞動安全管理辦法

上海鐵路局上道作業勞動安全管理辦法

上海鐵路局上道作業勞動安全管理辦法
哈爾濱鐵路局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包括什麼條款
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上述是哈爾濱鐵路局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包括什麼條款的規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4e898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