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跨地區就業之後養老保險轉移嗎 社保糾紛 關注:1.86W次 可以轉移,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標籤: 養老保險 勞動糾紛 職工 就業 社保糾紛 跨地區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ongshang/shebaojiufen/gzp16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