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報告不批怎麼辦 勞動關係 關注:7.41K次 交了辭職報告老闆不批准,先協商,協商不成走法律途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標籤: 勞動關係 辭職報告 不批 勞動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ongshang/laodongguanxi/xzg8p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