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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的勞動合同要給社保局嗎

簽訂的勞動合同要給社保局嗎

一、簽訂的勞動合同要給社保局嗎?

簽訂的勞動合同要給社保局嗎

1、勞動合同的備案必須給社保局,作為就業統計的依據。

2、勞動合同不備案,不影響社保的額繳納。社保只要簽訂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就必須繳納。

3、勞動合同可以通過社保網查詢,社保和公積金也可以查詢。

4、不管合同是否備案,簽訂合同已經產生法律效力,必須按照合同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才算不違約。

5、如果離職,需要和單位辦理離職手續,並且開具離職證明。

二、分公司可以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嗎?

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但是其實際領取了營業執照,並且從事相關的經營活動,對於普通勞動者而言,可能並不能辨認其主體資格。

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機構是否能作為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主要標準在於是否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三、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什麼問題?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户中。有的單位採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勞動者入職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需要到進行備案的,就需要交給社保局一份用於統計數據。不備案就不需要向社保局提交。勞動合同一般是一式兩份,一份用人單位留存備份,另一份要給勞動者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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