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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終止條件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法終止條件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法終止條件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涉及到每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切身利益,勞動合同的終止需要一定的條件才可以,為了維護雙方的利益,雙方均不可以隨意的解除勞動合同。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總結歸納一下勞動合同法終止條件,希望可以對大家瞭解勞動合同終止有所幫助。

一、勞動合同法終止條件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從狹義上講,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都已經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未提出繼續保持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廣義的勞動合同終止包括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訂立後,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終止勞動合同,只有在勞動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當事人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職工在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經所在單位同意,職工可以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如果被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錄取,職工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即隨之終止。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職工一旦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專業學校,他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就即行終止。這裏需要説明的是,如果過去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沒有作上述約定,職工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專業學校後,可以與企業協商,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可以約定嗎

《勞動法》第23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通過該規定可以看出,在《勞動法》調整下,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分為法定條件和約定條件,即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只要約定的終止條件不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約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據約定來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終止條件如上所述。我們通過上文可以得知不管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均不可以隨意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終止必須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來進行。因此,不管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只要是對方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進行就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標籤: 終止 勞動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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