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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與農民工工傷糾紛怎麼辦?

單位與農民工工傷糾紛怎麼辦?

單位與農民工工傷糾紛怎麼辦?

一、單位與農民工工傷糾紛怎麼辦

發生農民工工傷賠償糾紛,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機構申請仲裁,並提交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等材料;若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工傷待遇包括哪些內容

1、醫療待遇:報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當地的標準支付,需要護理,單位沒出人護理的,單位需按當地標準支付護理費。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療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最多延長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3、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自己可以問當地勞動部門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確定的護理等級的百分比。

4、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3500乘25=87500元;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85%:3500乘80%=2975元。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每月支付的傷殘津貼是要定期調整的。

農民工與單位產生工傷糾紛的,那麼就需要及時的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解決,只要認定為工傷單位必須要承擔起一切的賠償,對於賠償的標準就會按受害方的實際傷情來進行確定,這樣才能確定受害方可以獲得相關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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