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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傷後失業金怎麼賠償?

上海工傷後失業金怎麼賠償?

上海工傷後失業金怎麼賠償?

一、上海工傷後失業金怎麼賠償?

上海工傷後失業金是不存在着賠償的,因為發生了工作性傷害之後,是由工傷保險基金對資金進行賠償。具體工傷保險保險待遇如下:

醫療費和康復費(確需轉往外省市治療的,由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社保經辦機構同意)。

住院伙食補助費和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一般20元一天,交通食宿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為準)

停工留薪的待遇: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過12個月。

生活護理待遇:需經鑑定委員會確認,分三個等級。其標準分別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達成傷殘的,賠償如下(共分10級)

二、一至四級的傷殘賠償金的標準是什麼?

殘疾賠償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工傷人員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的,為25個月;三級傷殘的,為23個月;四級傷殘的,為21個月。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的,為85%;三級傷殘的,為80%;四級傷殘的,為75%。

(三)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又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繼續支付傷殘津貼。

(四)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不符合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條件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至符合條件後,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不管是在上海還是在其他的一些地方,只要發生了工作性的傷害,那麼都是需要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或者是由工傷保險基金來負責進行賠償的,並且在發生工傷之後需要有一段時間治療休息,那麼也是需要發放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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