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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宅基地使用證程序

變更宅基地使用證程序

一、變更工作程序
審查證件→情況調查→測量尺寸→填寫報表→上報審批→發證。
二、變更基本條件:
1、申請人户口必須在本村。
2、申請人户口必須是農業户口。
3、申請人及家屬必須沒有宅基地使用證。
《土地登記規則》第三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條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

變更宅基地使用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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