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轉讓項目買賣不破租賃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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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產轉讓項目買賣不破租賃是什麼意思?
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係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合同對租賃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間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二、如何辦理房屋轉讓手續?
1、簽訂合同
房地產買賣、交換、贈送或抵債的,轉讓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
2、過户申請
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在簽訂轉讓合同或合資、合作、兼併、合併合同等法律文件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過户申請。
3、價格申報
雙方在房屋買賣、交換、贈與或抵債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向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如實申報轉讓房產的成交價格。
4、過户申核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自受理轉讓當事人過户申請之日起15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覆,對不符合規定條件或手續的,作出不予過户的決定,並書面通知轉讓當事人。
5、繳納税費
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税費。
6、變更登記
凡符合轉讓條件的,由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將申請過户的文件移交房地產管理機構,由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7、領取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户單,雙方當事人憑過户單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房地產登記機構在15日完成房地產權利變更登記,製作房地產權證。
可見,買賣不破租賃的含義非常的簡單,在某種程度上還是要看買受人購買這套二手房的目的了,有些買受人想的是購買租賃狀態當中的房子比較便宜,然後簽了合同以後就想要以產權人的身份直接攆走租客。如果是有這種打算的話,趁早考慮其他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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