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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

煤礦安全事故多發是當前煤炭行業發展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斷強化煤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系和組織機構建設。

頒佈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文       號:國辦發(2006)49號

頒佈時間:2006-07-06

實施時間:2006-07-06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行政法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煤礦安全事故多發是當前煤炭行業發展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斷強化煤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系和組織機構建設。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煤礦重特大事故多發,反映出煤炭行業管理上存在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在資源開發管理、行業標準和規程修訂、市場準入、企業安全基礎管理、隱患治理、科技進步、人才培養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為此,要圍繞煤礦安全生產採取措施,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不斷夯實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和完善煤炭行業管理工作協調機制

煤炭行業管理涉及面廣,工作複雜。為加強綜合協調,統籌兼顧煤礦安全生產和有關行業管理,及時研究解決行業管理中涉及安全的重大問題,在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建立和完善煤炭行業管理工作協調機制,並相應調整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調整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在國務院領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提出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分析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必要時,協調總參謀部和武警總部調集部隊參加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研究提出煤炭行業管理中涉及安全生產的重大方針政策、法規、標準,推動指導煤炭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和科技進步等基礎工作,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在現有職能基礎上,承擔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協調煤炭行業管理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和措施的落實情況,並相應加強組織建設,加大協調指導工作力度。

二、調整國務院相關部門職能

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既要加強宏觀管理,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環境,也要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強化管理手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解決當前煤炭行業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的職能作用,理順職責關係,將發展改革委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行業管理職能劃轉到安全監管總局和煤礦安監局。將發展改革委負責的指導和組織制定或擬訂煤炭行業規範和標準的職能,交由煤礦安監局承擔。將發展改革委指導和管理的礦長資格證頒發的工作,交由煤礦安監局承擔。指導和監督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的工作,改由煤礦安監局會同發展改革委承擔。煤炭生產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的審核發放,以及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的具體工作由地方負責。指導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由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會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負責。發展改革委核准重大煤炭建設項目,要徵求安全監管總局和煤礦安監局的意見,煤礦安監局負責對項目進行安全核准。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在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安排上的工作分工,即:由省(區、市)投資主管部門、煤炭行業主管部門和設在地方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出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的立項、資金安排的方案,聯合上報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總局和煤礦安監局。安全監管總局和煤礦安監局對方案和項目提出審核意見,報送發展改革委審批後,由發展改革委與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聯合下達。 

三、明確和加強國務院相關部門職責

加強煤炭行業管理,要在宏觀政策、安全監管、資源管理、科技進步、人才培養等多方面採取措施,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強化和落實責任,建立和完善長效工作機制。

發展改革委要強化擬訂煤炭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產業政策,調節經濟運行等職能,會同有關部門加快組織實施煤礦大集團、大公司戰略。

安全監管總局和煤礦安監局要加強對地方相關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炭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的指導。按照“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原則,煤礦安監局要繼續履行好煤礦安全監察和檢查指導地方政府監管煤礦安全工作的職能。同時,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也要儘快落實職能分工,明確各自責任。

國土資源部要加強對煤炭資源勘查、開採的監督管理,加大對無證非法開採、超層越界開採等亂採濫挖煤炭資源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科技部要加強對煤礦重大科技攻關和科技進步的組織工作,加大對煤礦重大災害治理、瓦斯抽放等重大科研項目的科技投入,加快推動煤礦安全科研成果的轉化應用。

勞動保障部要研究落實推進煤礦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措施,規範煤礦用工和勞動管理。

教育部要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勵發展地礦類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加快培養地礦類專業人才。

國資委要按照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加強對中央煤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和考核,加強對地方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監督和考核國有煤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協助政府制定煤炭行業規範和標準,推動和促進煤礦企業加強安全基礎管理。

做好煤炭行業管理工作,任務艱鉅,責任重大。國務院相關部門要按照上述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能,加強協調配合,做好落實工作。進一步完善煤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理順國家監察與地方監管的關係,強化地方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採取有力措施,切實落實責任,加強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工作,促進煤炭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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