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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房租賃合同

商品住宅房租賃合同

商品住宅房租賃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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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租賃注意事項


1、簽署合同時候檢驗對方的身份證件,並且互相留身份證的複印件。

2、籤合同時,寫明室內物品清單,再細小的東西都要寫,並且寫明如果損壞,該怎麼賠償。

3、寫明交付房租的方式,月付、季度付或是半年付。然後加上如果過期還沒交款的賠償。

4、押金,一般來説,我們簽署的合同時,都是留客户一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如押一付三,如果屋子裏面新裝修的,新家電,也可以適當的多留一些。

5、合同寫好了之後,互相都按個手印。保險一點。合同一式2分,雙方各保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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